你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 > 新闻动态

​​​退休再就业 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​

2018/6/7 12:23:23      点击:

退休再就业 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





朝阳法院专门审理涉劳动争议类案件的法官张午阳告诉记者,司法实践中,经常会遇到一些老年人,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,仍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或退休后重新就业。当遇到公司拖欠工资或者被单位单方解聘后,他们往往以劳动争议为由诉到法院,要求法院认定劳动关系,并且主张工资、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、加班费、年假工资等等。

但是根据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,劳动合同就终止了,之后跟公司形成的是劳务关系。在这一点上,北京的法院裁判尺度是统一的。“因为通常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,就可以办理退休,拿到退休工资,并享受养老保险。”

除另有约定 劳务关系只支持工资


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差别究竟在哪里?广州空调清洗中心说,劳务关系最重要的一点是不受《劳动合同法》的保护。

像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,但是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,劳动者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。此外,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开除员工,如果用人单位单方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,应该给予经济补偿金,违法解除的,劳动者还可以索要赔偿。而劳动者的加班工资、带薪年假也都受《劳动合同法》的保护,用人单位还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。


但劳务关系就如同雇佣关系,通常只有工资能够获得支持。具体工资多少,如何支付,也是遵照双方之间的约定,按月、按天、按小时都可以。而加班费、带薪年假、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、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、相关保险缴纳等福利待遇法律都不再保护,除非双方之间另有约定。也就是说,在劳务关系中,单位可以随时终止用工,而不用给予劳动提供者任何的经济补偿。


用人单位篇


雇佣退休人员 单位风险也大


雇佣退休人员,除了劳动者无法再享受到《劳动合同法》所保护的劳动者权益外,用人单位也面临着风险。


张午阳介绍,“正常的劳动合同关系下,单位都要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,一旦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甚至死亡被认定为工伤或者工亡的,劳动者可以拿到工伤保险的赔偿。”但由于退休人员不能上工伤保险,一旦在工作中出事,用人单位则要自己承担赔偿责任。


为某公司从事绿化工作的马先生于2015年1月在工作中滑倒受伤,经鉴定,达到工伤致残等级标准的九级。公司仅为马先生支付了住院治疗费用,马先生后将公司诉至朝阳法院,要求认定劳动关系,索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一次性医疗补助金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。


朝阳法院审理认为,2013年,马先生达到退休年龄后仍在被告公司工作,其与公司形成劳务关系。鉴于马先生是在工作时间、工作场所、因工作原因受伤,因此参照工伤待遇,判决被告公司支付马先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、停工留薪期工资等。但鉴于马先生已经到退休年龄,一次性医疗补助金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院没有支持。


张午阳还告诉记者,在劳务关系下,如果劳动提供者在工作中受伤或者致死,更常见的救济途径是本人或家属起诉用工单位索要人身损害赔偿。


法官提醒


退休后再就业 签好书面协议


张午阳提醒退休老人,到了退休年龄如果准备再就业的,应避免与用人单位通过口头协议约定劳务事宜,最好签订书面的劳务协议,与单位明确工作内容、工资报酬,甚至医疗保障、加班补偿、以及其他福利待遇,同时保存好相关材料。这样一旦发生纠纷,劳务协议会成为有效的保障。


另外,由于到了退休年龄,不再构成劳动合同关系,发生纠纷时,劳动者无需再去申请劳动仲裁,可直接到法院按照一般的民事纠纷起诉。


对于用人单位而言,因为没有工伤保险的保障,雇佣退休人员存在一定的风险,单位对此也要引起注意。